经济责任审计公告(长郡芙蓉中学-夏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按照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7月10日起对夏琴同志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任长郡芙蓉中学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恳请社会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
审计组办公地点:区政府大楼401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18890396263 84683272
芙蓉区审计局驻长郡芙蓉中学经济责任审计组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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